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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选聘第五届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公告 |
| 来源:市仲裁办 发布日期:2026-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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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是德州市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组建的德州市唯一民商事仲裁机构。本委第四届仲裁员聘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德州仲裁委员会章程》及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五届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聘期
本次选聘仲裁员,凡符合选聘条件者均可申请。本委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案件分布情况,确定选聘规模以及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仲裁员占比,并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择优选聘。
仲裁员任期5年,任期随第五届德州仲裁委员会届满终止。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身体健康,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未被司法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近五年来未受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行政处分和行业惩戒。遵守《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和《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等有关规定,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经验丰富且在所在行业享有较高声望者可适当放宽)。除上述条件外,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申请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律师执业满八年的;
(三)曾任法官、检察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科学技术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规定有关公职人员不得兼任仲裁员的,依照其规定;其他公职人员兼任仲裁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登录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系统(网址:https://dzzcw.cn),使用本人手机号码注册后进行申请(每个注册号仅能提报一人信息,信息提报后不能进行更改和重复提报)。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
(二)申请材料
将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法官或者检察官任职材料、退休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全彩PDF格式后,上传至仲裁员申请系统的对应栏。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仲裁员申请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相关信息。
2.完成申请系统填报,初审通过后,再下载打印《第五届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由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将“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页扫描为全彩PDF格式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仲裁员申请系统的对应栏,按“提交”键完成网上申请。
3.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将《第五届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及填表时上传的所有纸质版证明材料一并寄送本委,并在信封上注明“仲裁员申请材料”。
(四)申请时间和联系方式
1.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书面材料邮寄时间截至2026年3月28日止),逾期不再线上审核或接收材料。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天衢新区康博大道信访中心207室
邮政编码:253000
联系人:刘光侠 刘晓婷
联系电话:0534-2687134
技术人员:高工 13396270666 18263039997
(五)其他事项
1.现任第四届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如申请续聘的,应按本公告规定重新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续聘。
2.最终是否受聘为本委仲裁员,以本委公布的仲裁员名册为准。若未被聘任,本委不再专门予以回复,所交申请材料不予退回,本委将对申请材料严格保密。
我们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积极申请,加入德州仲裁委员会,共同为推动仲裁事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附件:德州智慧仲裁系统仲裁员申请操作指引.docx(扫码下载)
德州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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