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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宣传贯彻新修订《仲裁法》研讨交流会在我市成功举办
来源:市仲裁办        发布日期:2025-11-19
 

11月17日,山东省宣传贯彻新修订《仲裁法》研讨交流会在德州凤冠假日酒店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交流会由山东省仲裁协会主办,德州仲裁委员会承办。会议特别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马正平现场授课。德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德州仲裁委员会主任滕世雷,山东省仲裁协会会长、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张公博,山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刘晓峰出席。来自全省16地市及河北省沧州、廊坊、衡水等地3家仲裁机构的宣传推广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同志,部分优秀仲裁员代表及仲裁工作者等80余人参加会议。

(德州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彭莉)

会议由德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彭莉主持。

(德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德州仲裁委主任 滕世雷)

滕世雷在致辞中表示,此次研讨交流会为全省仲裁机构及兄弟省份仲裁机构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良好契机。德州市将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仲裁法》,准确领会立法精神和制度规定,加强仲裁制度宣传推广,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效,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希望鲁冀各地仲裁机构,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发挥各自优势,完善协同联动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深化业务交流互鉴,努力开创仲裁区域协作新局面。

 

 

(山东省仲裁协会会长、淄博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 张公博)

张公博在致辞中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提高站位,把牢宣传“定盘星”。要深入宣传仲裁在解决商事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中的独特优势、制度功能和积极成效,努力让仲裁成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二是创新求变,激活宣传“新引擎”。要主动适应全媒体、融媒体时代的发展趋势,在巩固传统宣传阵地的同时,大胆探索运用新媒体、新平台、新技术,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吸引力的山东仲裁宣传品牌项目。三是协同共进,构建宣传“大格局”。全省各仲裁机构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联动,共享资源,交流经验,形成合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外优秀同行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仲裁宣传大格局。

会上,济南、青岛、淄博、沧州、德州等5家地市仲裁机构做了典型发言。其他参会仲裁机构进行了书面交流。

 

 

(济南仲裁办仲裁发展处处长 孙瑞)

孙瑞:济南仲裁办在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仲裁法》工作中,以“1+442+N”模式为抓手,通过党建共建、现场调研、座谈培训、仲裁开放日等形式开展仲裁制度宣传推广活动。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深度融合促发展。与市工商联联合各商会企业及政府部门共同打造“联心共绘党旗红”党建品牌,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与山东金融业联合会、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等单位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庆祝建党104周年主题党日活动,着力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实现深度融合、双促双提。二是聚焦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以“仲裁服务高质量发展公共平台”为载体,围绕如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行业会议、专题讲座等渠道,广泛宣传《仲裁法》修改后的优势和特点,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交流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服务涉外仲裁高质量发展。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增强传播效果。打造融媒数字宣传平台,立足职能定位,以“讲好仲裁故事、传递仲裁声音”为目标,全面提升仲裁为民传播力与影响力;开展“仲裁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企业、协会走进济南仲裁委,围绕《仲裁法》修订、仲裁流程优化等进行研讨交流,积极引导市场主体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商事纠纷。

(青岛仲裁办仲裁发展处一级调研员 于建莉)

于建莉:青岛仲裁办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新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原原本本学,新旧对照学,努力做到对新法了然于胸,贯彻落实落地见效。一是聚焦学深悟透,扩大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对学习宣传新法作出系统安排,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法融入拓展推行仲裁制度和案件管理全过程。将新法学习纳入仲裁员理论与实务培训、履职考核体系,举办“新《仲裁法》:制度革新与程序重塑”专题讲座。发布仲裁工作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二是紧扣特色领域,创新服务推动新法落地。制定《青岛仲裁委员会(青岛国际仲裁中心)临时仲裁服务规则》、修订互联网仲裁规则,提升仲裁效能。以入选司法部部署实施的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首批培育名单为契机,靠前服务国际经贸往来。三是前瞻明年工作,推进贯彻新法融入仲裁工作全局。落实新法关于涉外仲裁的支持性规定,强化青岛国际仲裁中心服务功能。深耕海事海商仲裁,进一步提升青岛在“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排名中的位次。增聘符合条件的检察官、科技人才、数字经济等领域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选派人员赴境外参加涉外仲裁法律培训,打造一支专业化、国际化仲裁人才队伍。

                     

(淄博仲裁办副主任 浦磊)

浦磊:淄博仲裁通过体系化推进、精准化施策,让仲裁制度从专业条文转化为市场主体可信赖的纠纷解决途径,为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一是深化制度认识,全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多次走访、接待来访60余家国央企、省属重点企业和市内规上企业。建立“全员推行+重点突破”制度推广机制,实现了淄博仲裁从单纯扩大宣传覆盖面到在重点领域、行业实质性突破的转变,进一步提高了淄博仲裁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二是聚焦专业建设,打造建工仲裁品牌。聚集各方资源,创新打造集宣传推广、服务咨询、纠纷解决为一体的专业仲裁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专家办案、快捷高效的优势,聚焦淄博仲裁专业化发展,打造淄博建工仲裁专业品牌,为建设工程和房地产行业提供专业化仲裁服务。三是强化对外交流,汇聚合作共赢力量。通过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构建了“区域协同、行业联动、院校共建”的开放发展新格局,推动仲裁服务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四是整合媒介资源,构建全域宣传矩阵。既依托主流媒体提升专业权威形象,又借助新媒体实现精准触达与互动传播,显著扩大了仲裁制度的普及面与影响力,有效增强了社会各界对仲裁服务的认知与信任。

(沧州仲裁委秘书处副秘书长 温平)

温平:沧州仲裁委始终将普法宣传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深耕细作、精准发力,着力提升仲裁制度的公众认知度与社会影响力,为新修订《仲裁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构建全媒体矩阵,拓宽普法覆盖面。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打造成常态化普法核心阵地,通过图文、短视频等形式增强传播吸引力。通过投放广告,进行品牌和制度宣传,有效提升了仲裁的公众辨识度。与《沧州日报》、沧州市广播电视台、《沧州晚报》等媒体深度合作,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生动展现仲裁在定分止争、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二是深化“仲裁四进”,夯实基层服务能力。与市直部门常态化沟通,免费提供仲裁服务,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聚焦重点市场主体法律需求,引导其优先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从源头防范纠纷。定期召开金融仲裁工作座谈会、培训会,大力宣传沧州金融仲裁优势特点。与沧州市重要商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联合搭建专业化仲裁调解中心。深入社区一线,设立仲裁咨询服务点,让仲裁服务走进基层、贴近群众。三是延伸县域分支,实现宣传全域化。着力构建市、县联动的服务体系,推动仲裁宣传向县域延伸。目前,已在沧州市经济较为活跃的7个县(市、区)设立了仲裁分中心,打通仲裁服务“最后一公里”,将“办事远”变为“零距离”,有效提升了仲裁在县域的知晓率与首选率。四是借力节点平台,放大制度影响力。以重要活动、重大会议为契机,借势发力,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形成阶段性宣传高潮。成立仲裁调解中心,同步策划宣传活动。借势品牌升级契机,以重新设计沧州仲裁委标识(Logo)为抓手,举办全民参与的新 Logo 评选活动,联动“两报两台”及人民网、央视网等30余家全国性媒体全方位宣传。

                        

(德州仲裁委专职委员 张成民)

张成民:此次《仲裁法》修订是我国仲裁制度建设30年来的首次全面系统完善,既立足中国国情又对接国际规则,为新时代仲裁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一是把握时代背景,领悟修法意义。《仲裁法》的修订正是全面改革、法治进程、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为我们把握新时代仲裁工作的奋斗目标指明了方向: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流仲裁机构。这次修法专门增加了17条关于仲裁机构终止的规定,意味着法律已经为仲裁机构的退出敞开了大门。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深化贯彻实施。让市场主体和当事人了解仲裁、运用仲裁是仲裁机构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仲裁机构作为宣传普法的主体要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今年以来,德州仲裁委不断加强《仲裁法》宣传推行活动,开展“进机关、进国企、进金融、进基层”等“四进活动”20余场,仲裁公信力不断提高。三是扬帆远航奋进,笃行赋能实效。加强理论研究和实务研讨,对核阅制度、专家咨询、分支机构作出明确界定。德州仲裁委探索制定了《文书核阅办法》和《专家咨询制度》,对裁决文书五级核阅、层层把关,确保了仲裁裁决质量,今年以来没有一件案件裁决被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 马正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马正平围绕《<仲裁法>修订的背景与主要内容》,系统阐释了《仲裁法》立法背景与核心要义,详细解析了《仲裁法》的关键条款,精准把握仲裁实务和前沿问题,对于仲裁机构准确理解《仲裁法》精神实质、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德州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 王立勇)

 

王立勇在会议小结中提到,此次会议成功、圆满,取得了预期效果,为下一步宣传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思路和方向。一是统一了思想认识。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凝聚了共识,增强了做好仲裁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分享了典型做法。各地在仲裁宣传工作上探索了许多有效做法,为各地学习推广,积累了宝贵经验。三是加强了互动交流。全省16家仲裁机构及兄弟省份3家仲裁机构相聚德州开展“面对面”交流,共商宣传大计,共谋事业发展,共享智慧成果。

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为强化宣传贯彻新修订《仲裁法》提供了指引,加强了省内仲裁机构及兄弟省份仲裁机构之间的交流互动,为落实好新修订《仲裁法》的各项要求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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